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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分钟审结宣判一起醉驾案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边某到庭。”8月12日上午10点,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珺洪亮的声音在法庭内响起,拉开了边某醉驾案的庭审大幕。
据了解,今年4月,边某因醉驾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归案,经司法鉴定确认属实,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河东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在核实完被告人身份,确认被告人及公诉人对本案适用速裁程序无异议后,王珺宣布正式进入速裁审理程序。
鉴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庭前已经核实完毕,王珺告知边某现场不再核对,边某也表示收到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起诉书,且均无异议。随后,公诉人河东检察院检察官李丹开始简要说明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李丹称:“本院认为,对被告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听完李丹的陈述,边某表示对量刑建议无异议,且在最后陈述阶段,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悔过态度。至此,王珺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边某以危险驾驶罪,被河东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边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制日报》记者在旁听席上注意到,从正式开庭到最终宣判完毕,整个庭审过程只用了短短3分钟时间。
此后,王珺又接连审理了两起醉驾案,均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当庭审结宣判,所用时间都不长。现场旁听的一名被告人亲属走出法庭后感叹说:“现在法院的办案效率真高,案子审得简直太快了!”“要换成以前所有庭审程序都走完,光是当庭核对基本情况一项可能都不止要花三分钟时间,如今省去了较多繁琐环节,庭审时间也随之大幅缩短。”闭庭后,王珺笑容满面地说。王珺还告诉记者:“对这种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案子,我们经过繁简分流后采取速裁模式审理,可以节省出大量有效时间用于办理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在河东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嘉玮看来,刑事速裁虽然简化了程序,但丝毫没有减少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李嘉玮解释说:“刑事速裁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法律首要保护的是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因此只有当被害人得到了应有赔偿且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后,才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对于被告人而言,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良好、犯罪程度轻微等情况,还可以据此对其从轻处理,也为被告人尽快走出犯罪阴霾带来较大利好。”
据悉,2015年1月,河东法院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此后该院进行了大量探索,依法设计了涵盖多种不同情况在内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法律文书模板,从诸多细节入手最大限度提升审判效率,至今已成功判决101起刑事速裁案件,无一起上诉案件出现,成效颇为显著。(记者 蔡长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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