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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人才培养,教育部的答复来了!

发布时间:2021-08-21 21:53:37 来源:齐鲁经济网

     近日,教育部回复“关于医学人才培养的建议”,表示高度重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

1111111111111111.png在《答复》中,教育部明确提出医学教育要停中职、控高职、稳步发展本科,提升医学教育的生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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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专业前移到本科阶段培养


针对“关于扩大优质医学院校紧缺临床医学类人才招生规模的建议”,教育部答复称:

近年来,为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需求,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教育部将社会反映强烈、关注度高、岗位吸引力相对不足的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等部分紧缺专业培养前移到本科教育阶段设置了本科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等专业。


目前,全国医学院校设置医学影像学专业的78所,设置麻醉学专业的60所,设置儿科学(含中医儿科学)专业的51所,年招生规模分别达到3400人、6400人、8500人。


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优化学科结构


《答复》指出,教育部鼓励和支持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和部委省共建医学院校加强儿科学等临床医学人才培养,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2016年起,在40所举办“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设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每校增加30个名额,专门用于招收、培养“5+3”一体化儿科医学人才,每年招收培养1200名未来从事儿科医疗的高素质人才。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对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优化学科结构,要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20年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2021年完成医学二级学科目录编制调整,将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纳入临床医学指导性二级学科目录并加大建设力度,统筹研究医学相关一级学科设置;


二是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提出要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


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已经实施招生批次改革的省份,要采取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提高生源质量。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医疗行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医疗行业正面宣传,增加医疗卫生行业吸引力。

一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正面宣传。自2017年起,将每年的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典型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着力培养医学基础知识宽厚、临床综合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医学人才,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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