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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于娜)这个月过去,大家期待已久的中秋节、国庆节就要来了,职工福利成为关注焦点。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总工会得到好消息,全省职工的节日福利要涨了。日前,经山东省总工会14届第74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对有关工会经费的支出标准进行修订,基层工会组织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600元。对比发现,重新修订后的标准都有所上涨。
作为离山东省新福利标准出台最近的节假日,今年中秋节好事比较多,不仅能连休8天,还有望领到更多的福利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该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在中央的三令五申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各类违规发放福利的现象整体减少,反腐之风也刮进企业、职工当中。但是,有职工就抱怨单位借此取消福利,有的单位即便有福利也发不到基层员工手中。
2014年,中央明确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保障职工福利。
2015年1月,山东省总工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职工福利标准。其中规定,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时可给予生日蛋糕或蛋糕领取券200元。时隔两年,该文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做了部分调整。
与过去相比,广大职工今年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职工节日福利费由1000元提高到1600元;此外,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金额不超过300元。也就是说,每年蛋糕券(或蛋糕)从200元提高到300元。本次福利标准分别调整600元和100元。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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