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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山东工商业销售电价。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累计降低0.0114元;大工业用电价格累计平均降低0.026元并实现全省大工业用电同网同价。记者了解到,自今年年初开始以来,这已是第三次调低工商业用电价格,这也标志着山东电力价格改革全面启动。
工商业用电年内三降,山东发售电价格放开
记者在省物价局网站发现,此次降价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结合山东输配电价改革进程,决定调整销售电价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即此轮山东电价结构调整也属于国家首轮输配电价改革的一部分。此外,该通知提及电价降价为“累计”降低。记者查询发现,在今年4月、6月,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已分别降低1分钱、0.05分,加上7月1日起在降低的0.09分,该类电价累计降低1.14分。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近期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部完成,在合理降低成本后,输配电价改革后的平均输配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
近期,山东发改、经信、物价、能源监管办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电改的8个文件,包括《山东省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山东省推动分布式电源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到2018年以前,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售电公司进入市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 在输配电价方面,分期分批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等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逐步取消电压等级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选择进入市场后全部电量参与交易,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同时,放开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进入市场,各类市场主体直接洽谈合同,自主确定交易对象、方式、电量和价格,实现多方交易。此外,省内外电力资源同步放开进入市场。
齐鲁经济网整理自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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