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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食药监局印发《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如何办理登记、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如何进行现场核查,如何实施登记证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办法》明确了两项原则:一是权责明确,事权下移。规定县级局具体负责实施登记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条件保持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档案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登记管理信息,便于公众查询等。二是公开便捷,方便群众。《办法》规定登记机关要在网站或登记受理场所公开登记程序、材料目录、申请书文本和填报式样等,方便申请人查询和办证。同时,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实际,规定既可以进行纸质申请,又可以进行网上申请,并鼓励申请人通过网络提出登记申请,提高办证效率。
针对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众多,实际工作中存在登记管理标准不统一、程序不统一、内容不统一、证书样式及证书管理不统一等问题,《办法》予以规范:一是对登记程序进行统一和规范,对登记主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登记申请处理的各种情况和发证时限要求等做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对现场核查和核查标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防止出现各地现场核查中存在核查标准不统一、内容不统一等问题。三是对登记证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程序及要求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力求便捷和便民。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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