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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博兴化工产业园现已实行封闭化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05 11:05:42 来源:齐鲁经济网

      齐经网讯(孙梦瑶)近日,滨州博兴县化工园区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和《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以及《滨州市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滨化安转办[2020]52号])文件要求和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30日0时起,博兴化工产业园实行封闭化管理,与化工园区无关人员、车辆严禁进入化工园区。

园区封闭范围为,东至京四路,西至新博路,南至距支脉河1公里,北至兴博十二路。

园区卡口设置为,园区西界由新博路进入园区兴博九路、兴博十路、兴博十一路路口,三号支沟堤岸路路口;园区北界由兴博十二路进入园区兴业九路、兴业十路路口;园区东界由兴业十一路进入兴博十一路、兴博十路路口,三号支沟堤岸路路口;园区南界由兴博七路进入园区兴业八路、兴业九路路口。

相关注意事项

(一)政府、企业和企业职工的自有车辆经管理后台采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后,通过卡口车牌识别或门禁卡进出园区;到园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车辆经岗亭卡口登记后,获得临时出入园区权限。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按限速和标志提示行驶,严禁园区内随意停放。未按预约时间段提前到达的危化品车辆,必须进入园区专用停车场等待,不得在园区或周边滞留。

(三)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穿行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园周边新博路、兴博十二路、兴业十一路、兴博七路路段,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严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章行为。

(四)对违反园区封闭管理规定三次以上的车辆,两年内禁止入园;对无视管理制度,扰乱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配合园区道路封闭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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